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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届“风景·风情”全国油画展征稿通知 时间:2007-5-16 12:14:55 点击次数:10928
“风景与风情”是涵盖内容宽广的展览主题,既可以描绘大自然秀美与壮丽的景色,体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精神;也可以表现具有浓郁的地方色彩的人文景观、民俗风情,凸显中华民族的审美品味与文化品格。“风景与风情”的展览主题,有利于当代中国油画界正在深入进行的油画本土化探索。
2006首届“风景·风情”全国小幅油画展在上海举办,得到了广大美术家和美术爱好者的积极响应,应征作品之多、整体队伍之大、创作热情之高,都超出了主办方的预料。这些作品体现了当代中国油画的创作水准,有较强的艺术探索性。作品展出后,深获好评。 为了进一步繁荣中国油画创作,推动中国油画市场健康地发展,展现新时代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艺术风貌,中国美术家协会决定主办第二届“风景·风情”全国油画展,将于2007年11月至12月在上海展出。 一、主办单位:中国美术家协会 承办单位: 上海市美术家协会刚泰集团—上海刚泰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二、大展组委会: 顾 问: 靳尚谊 主 任: 刘大为 方增先 副主任: 戴志祺 朱乃正 朱国荣 徐建刚 委 员(按姓氏笔画):方增先 刘大为 刘绍坤 朱乃正 朱国荣 妥木斯 邱瑞敏 咸 宜 徐建刚 谌北新 戴志祺 秘书长:戴志祺(兼) 副秘书长:咸 宜 组委会办公室主任:陈 琪 周崇辉 三、评审委员会:由中国美术家协会聘请专家组成 四、作品征集: 1、凡未参加过全国性展览的作品均可应征。 2、初评作品以7寸照片方式评选,每位作者选送作品不得超过2件,照片背面用正楷或打印填写:作者姓名、作品题目、尺寸、联系地址、邮编、电话、手机、电子信箱(地址请填写日常居住地址,联系电话请填写家庭电话及区号)。 3、初选作品每件需交初评费60元。请通过邮局寄至画展办公室。同时请将汇款复印件粘贴在作品照片背面,同一汇款有几位作者、几件作品的请在汇款单上注明,以便核查,不寄初评费的作品不予评选。 4、初选作品于2007年8月17日至26日直接寄达至大展组委会。 5、收件地址:上海市美术家协会 上海市延安西路238号第二届“风景·风情”全国油画展办公室。邮编:200040 汇款地址同上,请另加(市西局) 联系电话:021-62482403 021-62483450 6、初评入围的作品,组委会将及时通知作者送原作进行复评,送件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复评需另寄复评费40元。入围复评的作品,送件须妥善包装,如因包装或运输中出现的问题责任自负。 7、作品尺寸:不限,装裱自理。 8、所有参选作品照片均不退还。落选作品原作在画展开幕式后一个月内退回。 五、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相、出版及宣传权。 六、该展的优秀作品获得者在申请加入中国美协时具备参加一次全国大展的资格。 七、入选作品、优秀作品所有权归主办方所有,作品不退。入选作品稿酬4000元(税后),优秀作品稿酬10000元(税后)。画展将出版画册,收入全部参展作品。参加复评、入选、优秀作品作者均可获赠画册一本。 八、组委会向入选的作者颁发入选证书或优秀作品证书。 九、凡送作品参评、参展的作者,应视为已确认并遵守上述的各项规定。
第二届“风景·风情”全国油画展组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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