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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第五届广东省版画作品展征稿通知 时间:2011-5-15 12:36:09 点击次数:6096
为进一步繁荣广东省版画艺术创作,推动广东版画艺术的发展,拟于2011年举办第五届广东版画作品展。征集的作品推崇创意,彰显个性;注重艺术性,学术性。衷心感谢各位艺术家的关注,诚邀各位艺术家参加展览。
一、主办单位:广东省美术家协会 承办单位:广东省美术家协会版画艺术委员会 嘉德文化中心湛江分公司 二、展览组织委员会: 名誉主任:许钦松 主 任:黄启明 副 主 任:齐凤阁 肖映川 李全民 骆文冠 冯兆平 委 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王文明 邓耀明 宋光智 陈 波 陈鸣鸿 林德雄 罗必武 钟 曦 蔡拥华 三、展览地点:湛江市博物馆 展览时间:2011年5月8日至5月18日 四、作品征集要求: 凡2008年“第四届广东版画展”以后创作的、未参加过广东省美协主办的各类美展的作品均可送选;题材、风格、形式不限;作品最大画面尺寸高不超过150CM,宽不超过100CM;装裱后尺寸不超过200×150CM;组合作品也不可超出此范围。如有超大尺寸或特殊尺寸,需申报并经展览办公室批准。每人送选作品不超过2件。 五、报名:本届展览面向全省艺术家公开征集作品。 参选艺术家需填写《送选作品登记表》并同10寸照片及可供出版用的高清图片光盘资料(JPG格式,尺寸1600×1200或300万像素)寄送进行报名。照片背面右下角工整注明作者姓名、作品题目、版种、尺寸(单位CM)、详细通讯地址、邮编、能即时联系的电话。 评选:由第五届广东省版画作品展组委会聘请专家组成评选委员会。分为初评与复评两个阶段。 初评:由评选委员会对送选作品照片进行评选,所有参评作品照片资料均不退还。 复评:初评入围者在接到组委会的正式通知后,寄送原作(自行装框或装裱)进行复评,由评选委员会确定入选展览和获奖作品。 奖项:本届展览设“最佳作品奖”和“优秀作品奖”共20件。入选作者在申请加入广东省美术家协会时具备一次参加省级大展的资格。 六、展览作品总件数:250件。 七、证书:所有入选、获奖作品将由广东省美术家协会颁发证书。 八、作品收藏及出版: 全部入选、获奖作品由承办单位收藏并颁发收藏证书。入选、获奖作品将由专业出版社出版发行画册。获奖作者获赠画册3本,入选作者获赠画册1本,不再支付收藏费。 九、主办方、承办方和参展作者的责任、义务与权利: ·各地、市美协和各大美术专业单位可集体送件;作者也可通过邮局送件。 ·作者在作品、照片寄送时须用硬质包装,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参展作品的安全,并在规定的时间内送达,逾期不予受理。 ·作品须装框或装裱,镜面应用有机玻璃或者透明塑料膜,不得使用玻璃;每件作品均须填写一式三份的“作品标签”,其中一份贴于作品外框背面右下角。“作品标签”和《送选作品登记表》可复印或从广东省美协网站(http://www.gdart.com)下载。 ·基于教育推广及宣传需要,主办方、承办方拥有参展作品的研究、摄影、录影、展览、交流、出版与宣传的权利,并可在相关媒体、网络长期刊载作品。 ·参展作品送件所产生的费用有参展艺术家自行承担,复评落选作品退件邮资由承办方承担。 ·在展览活动期间,由承办方负责作品安全,如遇不可抗力的损失,主办方、承办方不承担责任。 ·复评落选作品原则上在展览结束后一个月内退还。 ·第五届广东省版画作品展组委会享有对本届展览各项事宜的最终解释权。 十、收件日期、地点: 初评参评照片资料收件日期: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11年4月1日前(以收到当地邮戳为准)。 地址:第五届广东省版画展览办公室(广州市番禺区大学城外环西路168号广州美术学院版画系办公室 邮编:510006) 收件人:解丹联系电话:13798035612复评原作收件日期:2011年4月20日前(以到达时间为准)。 复评原作收件地址:广东省湛江博物馆:(广东省湛江市赤坎区南方路50号 邮编:524038) 收件人:徐海松联系电话:13590090303 十一、声明:凡送作品参加本展览的作者,均应视为已确认并遵守本通知的各项规定。 十二、本通知有未尽事宜,由第五届广东省版画作品展组委会授权第五届广东省版画展览办公室负责解释和协商处理。 广东省美术家协会版画艺术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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