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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徐悲鸿画院公告 时间:2008-1-12 14:38:37 点击次数:7903
文化部侨联中国徐悲鸿画院公告 根据国家新的《劳动法》和上级指示,凡挂名、挂靠徐悲鸿画院的书画家,从2008年元月20日起都必须办理登记和签订合同手续(包括以前已办理登记人员),办理时间从元月22日起至4月20日止。 2008年1月12日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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